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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服務法第48條之1已明定本國雇主於第1次聘僱外國人從事家庭看護工作或家庭幫傭前,應參加聘前講習,並於申請許可時檢附已參加講習之證明文件。勞動部已規劃聘前講習於105年7月1日實施,並建置「雇主聘前講習資訊網站」,雇主可採「網路講習」、「臨櫃講習」及「團體講習」等3種方式參加,聘前講習時數為1小時。

  勞動部進一步說明,參加「網路講習」雇主或代講習人員可使用自己的自然人憑證,透過網際網路至本部勞動力發展署建置的「雇主聘前講習資訊網站」(全天24小時皆可進行講習),先登錄個人基本資料後,即可進行網路講習。觀看網路講習時,如因故中途離開,系統將註記影片停止時間點,並於下次觀看時繼續播放,無須從頭觀看,但上開情形所參加講習者以同一人為限,而完訓後可自行於網站列印完訓憑證。網路講習除可使用桌上型及筆記型電腦進行之外,亦可使用智慧型手機或平板電腦等行動裝置來進行,但以行動裝置觀看完影片後,需使用有外接讀卡機的電腦,並至雇主聘前講習資訊網站「網路講習」頁面登入使用者帳號,使用自然人憑證登錄後,按「手機或平板觀看後認證」才算完成網路講習程序。

  參加「臨櫃講習」雇主或代講習人員,建議先至雇主聘前講習資訊網站進行預約,登錄個人基本資料後,選填講習單位、日期及時段後,於預約時間前往所選就業中心進行講習,現場將有專人協助操作,並於完訓後發給完訓憑證。

  另外,參加「團體講習」雇主或代講習人員,需一次講習人數達10人以上,並至雇主聘前講習資訊網站進行預約,登錄個人基本資料後,選填講習單位、日期及時段後,始得於預約時間至各地方政府指定場所進行講習,現場將有專人協助操作,並於完訓後發給完訓憑證。

  勞動部提醒,參加臨櫃講習或團體講習,雇主或代講習人員應攜帶身分證明文件,包括國民身分證、駕駛執照或全民健康保險卡等。代講習人員,除本人身分證明文件外,應另出具與被看護者(被照顧者)符合親等關係文件〈如戶口名簿或國民身分證影本〉,經就業中心或地方政府人員核對後,始得參加講習。

  相關聘前講習資訊都可於「雇主聘前講習資訊網站」(網址:http://etraining.wda.gov.tw)查詢,或可洽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電話:02-8995-6000)諮詢。

發布單位:跨國勞動力管理組
發布日期:105-0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