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年7月1日起投保薪資、月提繳工資分級表修正 勞保、勞退逕調作業及相關注意事項
基本工資自本(104)年7月1日起由每月19,273元調整為20,008元,「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勞工退休金月提繳工資分級表」亦配合修正,並同步自本(104)年7月1日施行。
新修正投保薪資分級表除將第1級月投保薪資金額19,273元修正為20,008元外,其餘維持原級距及金額,仍計19級,最高1級仍為43,900元。職業訓練機構受訓者、童工、部分工時勞工及庇護性就業身心障礙被保險人之薪資報酬未達基本工資,且未逾19,047元者,各等級月投保薪資亦維持原規定未變動,超過19,047元者依分級表第1級申報。新修正月提繳工資分級表第16級月提繳工資由原19,273元修正為20,008元;第17級仍為20,100元,但實際工資修正為20,009元至20,100元,其餘等級均維持不變。
又勞保局表示,依照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14條規定,童工之基本工資不得低於基本工資70%,因此,自104年7月1日起童工基本工資應為14,006元(20,008元×70%),按新修正分級表規定應適用月投保薪資(月提繳工資)為15,840元,故自當日起,未滿16歲被保險人(部分工時、庇護性就業身心障礙者、職業訓練機構受訓者除外)、勞工月投保薪資(月提繳工資)不得低於15,840元。
配合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勞工退休金月提繳工資)分級表修正,勞保局將自104年7月1日起主動調整下列2類被保險人(勞工)之投保薪資(提繳工資),保險費(勞工退休金)自當日起按調整後金額計收:
(1)104年6月份月投保薪資為19,273元之所有被保險人,調整為20,008元。
(2)104年6月份月投保薪資為13,500元,且於104年7月1日未滿16歲之被保險人(部分工時、庇護性就業身心障礙者、職業訓練機構受訓者除外)、勞工,調整為15,840元。
經勞保局逕行調整月投保薪資(月提繳工資)之被保險人(勞工)明細資料,將列印於104年7月份保險費(勞工退休金)繳款單(8月下旬寄發)之本月有異動被保險人計費清單(勞退計算名冊),屆時請各投保(提繳)單位詳細核對,並儘早於繳款期限前反映不符事項。
※勞、健保費投保薪資以20,008計
項目 |
適用對象 |
104年1月1日適用 |
104年7月1日後適用 |
||
勞工負擔 |
單位負擔 |
勞工負擔 |
單位負擔 |
||
勞保費 |
適用就保對象 |
386 |
1,349 |
400 |
1,401 |
不適用就保對象 (即外籍勞工) |
347 |
1,214 |
360 |
1,261 |
|
健保費 |
適用本、外勞 |
284 |
920 |
295 |
955 |
※相關表單下載:
1.勞保局全球資訊網(www.bli.gov.tw)左下角的「其他便民服務」
(1) 「保險費分擔表」(2)「薪資分級表」(3)「勞退月提繳工資分級表」
2. 中央健康保險署(http://www.nhi.gov.tw)「一般民眾」→「保險費計算與繳納」→「保險費負擔金額表」→「公、民營事業、機構及有一定雇主之受僱者」
※資料來源:勞動部網站新聞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