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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外籍家庭看护工或帮佣,免再提供户口名簿好便民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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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使家庭类雇主申请从事家庭看护或帮佣工作的移工能够更加便捷,并减少应备的文件,劳动部於今日(5月25日)公告家庭类雇主申请聘雇外籍家庭看护工或家庭帮佣一律不再需要提供户口名簿及具一定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改由劳动部直接透过系统介接内政部户政资料查知比对即可,以简政便民。

 

免附户口名簿真方便

  现行家庭类雇主向劳动部申请聘雇外籍家庭看护工或家庭帮佣时,依规定需检附户口名簿及具一定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以核对雇主或聘前讲习代理人与被看护者或受照顾人是否符合规定亲属关系。为使家庭类雇主申请聘雇移工更加便捷,劳动部表示已与内政部完成户政资料介接亲属关系,只要透过资讯系统进行比对即可,雇主无需再向户政机关申办户口名簿等亲属关系证明文件及影印提供给劳动部,预估每年约有14万7千名雇主受惠,不仅提升案件审查的品质及效率,同时也节省雇主的时间及金钱,更能进一步响应节能减纸、减碳的政策。

 

正确填写不退件

  相较於以往雇主需提供户口名簿等亲属关系证明文件,劳动部表示,与内政部完成户政资料介接后,雇主仅需於申请书正确填写身分证字号及亲属关系,即可由劳动部直接透过资讯系统查验比对相关人员亲等关系及基本资料,惟倘亲属关系是建立於婚姻者,如继父母、翁媳、岳婿等关系,则需再填写配偶的身分证字号。由於相关亲属关系是透过查验双方的身分证字号及关系进行,雇主如未完整填写前述资讯将会退请雇主重新确认,而增加审查的时间,因此,劳动部表示雇主应正确填写申请书表相关栏位,以使申请及审查更加顺利!

  劳动部提醒雇主,如遇申请案件有疑义时,仍将依个案情形请雇主检附相关证明文件,以利案件的审查。有关家庭类雇主申请聘雇外籍家庭看护工或家庭帮佣相关规定如有任何疑问,可至劳动部劳动力发展署全球资讯网(https://www.wda.gov.tw/)了解更多资讯或电话洽服务中心询问(02)8995-6000